聚焦315 解读两会房产新政策

     “今年的315与往年大不相同,不仅是消费者权益日更是两会召开的重大日子。住房向来是两会的热点,而2014年中国的房价一直不稳定,崩盘风暴蔓延全国,在3.15这样的背景下两会上会有什么房产新政策出台呢?我们该如何来维护消费者权益?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解读两会中关于房产的新政。

     “两会中习近平主席提出“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,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、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”。

     “全国好吃的肉都吃掉了,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”,这一对改革形势的高度概括可谓既准确而又精妙。目前房地产调控称得上是其中难啃的一块“硬骨头”,不过有意思的是,面对这块摆在眼前的硬骨头,从表面上来看,新一届政府似乎并没有要去“啃”的意思。这是因为不想去啃,还是它太难啃无法啃,抑或是有其他原因? 【详细】

两会 习近平
国家主席 习近平
“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,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、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”,“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,同时要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”,“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” ……[详情]
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两会
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
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上,李克强重申中国将遏制房地产投机。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,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,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。近年来,市场对于房地产税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……[详情]
住建部部长 姜伟新 两会
住建部部长 姜伟新
全国政协委员、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面对一系列的有关房价的提问,不经意间透露出四个字:“双向调控”。而这四个字也成了谜面,至于谜底,他称要等政府工作报告才能揭晓。到底什么样的调控才是双向调控? ……[详情]
住建部副部长 齐骥 两会
住建部副部长 齐骥
全国政协委员、住建部副部长齐骥6日就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房地产调控方面的内容做出了权威解释。他指出,现阶段全国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,因此,未来在调控手段上,将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……[详情]
两会 习近平
全国人大代表 孙秀芳
“公婆买房,儿媳没份”“谁首付,房子归谁”,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出台后,在网友间引发了一波波的口水战。全国人大代表孙秀芳认为,“司解(三)”中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的新界定,成为恐婚、惧婚、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因素。……[详情]
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两会
全国政协常委 孟学农
孟学农说,公务员若觉得收入不够高可以“下海”畅游去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,如果要调整公务员工资,也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,依法依规进行调整,老百姓才能接受。将来还要通过人大预决算……[详情]

全国人大正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试点扩围或暂缓

 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回应“税收法定”问题时表示,全国人大正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,研究工作已纳入全国人大工作议程。

农村土地使用权仍不能抵押 法律障碍待清除

 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,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,仍有多重法律障碍待清除,包括当前土地使用权仍然不能用于抵押或担保。

今年楼市行政干预减少 不同城市将定调"分类指导"

  业内人士认为,行政调控手段在2014年不会马上退出。但与以往楼市调控“一刀切”不同的是,未来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将具有更多自主权。
多项政协提案聚焦新型城镇化 推动转移人口市民化
  此次民建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40件,内容涉及金融改革、“三农”等六大领域,其中多项提案关注推进新型城镇化。
今年将选择房价压力大的城市 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
 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,今年将选择部分供需矛盾突出、房价压力大的城市,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。
住建部副部长:双向调控意味着一线城市继续限购
  住建部就“双向调控”做出了权威解释:所谓双向调控亦可称分类指导,即对一线城市继续增加供应,抑制、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,限购政策不退出。
注意一:不能光看广告
很多的时候是广告背后却是冰冷的事实。例如:偏远地段叫做远离闹市喧嚣,尽享静谧人生;挖个水池子称为东方威尼斯,演绎浪漫风情等等。当然这样的广告包装还很多,对于广告的效力,法律理论上一般认为是一种要约邀请,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,除非合同双方将广告的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。
注意二:开发商资格需要认定
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开发商的售楼资格作了若干限制:一是预售人信息;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;三是开发进度和竣工时间;四是平面示意图;五是结构类型;六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;七是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账户;八是物业管理事项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注意三:内部认购有风险
内部认购的价格相对较低,有一定的吸引力。看好房源,双方就要签订认购书,当签订认购书,购房人依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。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谈判中,又因为对具体条款的争议,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,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款项是否视为定金,适用“定金罚则”而争吵不休。
strong>注意四:合同补充条款要细看
虽然目前购房者对于购房合同的重要性有了相当的了解,也非常重视合同内容,防止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条款。但开发商会随机应变,为了规避合同种种限制,往往在附件中大做文章。因此购房者必须留意附件内容,一定要明确责任范围和违约后的补偿措施,如果开发商约定的责任范围不明确的要向开发商做出明确的条款。
注意五:验房事大不能马虎
综合验收项目包括:(一)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;(二)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;(三)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;(四)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;(五)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。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,可以分期验收。
注意六:面积误差要在合理范围内
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,按照合同约定处理;合同未作约定的,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%时,买受人有权退房。买受人不想退房的,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,面积误差比在3%以内(含3%)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;超出3%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,产权归买受人。